问题吗?没有我就先撤了。”察觉到自己在看她,宋知杳敛下眼眸,转身出了房门。
“切,宋装叉。”
林初兮撇了撇嘴,把包往床边一放,席地而坐,掏出手机给肖羽亚打电话。
“她没打死你吧?”
“肖羽亚你怎么说话呢,现在是文明社会,不提倡动手,而且她也不是这样的人。”林初兮从包里掏出一根棒棒糖,撕了包装袋往嘴里塞。
“也对,以宋知杳的本事,在动嘴方面就已经完爆你了,完全上升不到动手的程度。”
“肖羽亚我已经开始后悔给你打电话了!”
电话那头“嘿嘿”笑了两声,“好了好了,不跟你开玩笑了,说正经事,所以你现在是顺利在她家住下了?”
“是啊。”虽然代价有点大……
“那就好,革命至少成功迈出了第一步啊!”肖羽亚听起来心情很好,“还有你记得下个星期一来陆凛公司报道,我让陆凛给你安排个不错的工作。”
这一番话怎么听着这么不对劲,好像自己就是个抱大腿走后门的小人,林初兮咬碎嘴里的糖,半天没咂巴出味来。
等到林初兮全部收拾完毕已经接近傍晚。夕阳余晖照进房间,金黄的色彩在干净的地板上跳跃,给一切都蒙上了柔和的光晕。
林初兮把抹布丢进水盆,然后捧着水盆往卫生间走,期间路过宋知杳的房门,即使房门紧闭,她也遵循《合租公约》的约定,绕离房门三米远。
说三米就三米,绝不违反。
她可以很赖皮,死皮赖脸的住进来,也可以很讲规矩,一点小事都要严格遵守。
这是属于双子座的骄傲。
回到收拾完好的房间,林初兮才算是放下心来,在床边呆坐了会儿,她的眼神不自觉瞥向角落里的梳妆台。
很破旧的梳妆台了,上着不高档的漆,款式也不精巧,堆在一大堆旧家具里毫不起眼,可林初兮还是第一眼就相中了它,当时宋知杳什么都没问,直接付账拿货走人。
那样子在林初兮眼里简直是美炸了,不过就因为她什么都没问,所以她一直没能知道为什么林初兮这么钟情于它。
因为它上面有咱们名字的缩写啊。
林初兮蹲下来,认真的看梳妆台不起眼的边角处两个刻着的字母――。
宋,林。
林初兮还是执着于相信缘分,她固执的认为这就是命中注定。
那个时候,两个人刚刚宣布出柜,双方家长闹得不可开交,林初兮刚刚毕业,俩人唯一拥有的就只有这么一间小房子。
就这小房子,还是租的。
不过那时候,多开心啊,是吧?
在离开宋知杳的两年里,林初兮去了很多地方。纽约的伦敦大桥,巴黎的艾菲尔铁塔,日本的富士山,以前她和宋知杳约定好要一起去的地方,她通通走了一遍。
旅行的最后一站,是两人曾经最想去的冰岛。林初兮还是没有完成这场旅行,她站在冰岛的机场,订了回航的机票。因为她觉得那地方太孤独了,孤独到一个人去的话,会流泪的。
后来她在冰岛的机场买了一张明信片,在背后写道: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花费了两年的时光兜兜转转,最后我还是最想回到你的身边。
而现在,静寂的空间里,她感受着指尖上轻微的粗糙质感,竟然也开始怀疑起来,所谓的缘分。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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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拒绝,皮蛋精!
深夜,宋知杳在纸上画完最后一条直线,摘下眼镜,雨水已经开始淅淅沥沥敲击着玻璃,蔺城即将进入雨季。宋知杳在雨声中放空思绪,往椅背上靠了靠。
三个小时前林初兮就出去了,自己去厨房随便炒了一碗饭,等吃完收拾好回到房间大概用了四十分钟,之后一直没有听到门开的声音,所以……还没回来吗?
宋知杳抬眼望向窗外,整座城市都迷蒙在雨势里,让人看不清楚。
也不知道带没带雨伞,本来体质就不好,淋湿了多半是要感冒的。
她立刻反应过来自己正在为前任女友担心,心里突然就塞满了晦涩的懊恼情绪。下雨天真是让人心烦,容易勾人回忆。
干脆起身将画好的设计图邮件给陆凛,等到邮件弹出发送成功的提示时,门锁转动的声音终于响起。
似乎是先进了厨房,然后是卫生间,细小的水声响起,十分钟后停掉,拖鞋塔拉塔拉的声音又响起,这次声音离自己越来越近,停下。
接着自己的房门被咚咚敲响。
宋知杳犹豫了会,站起身打开了门。刚打开门便被杵到眼前的晾衣杆吓得往后退了一小步,深吸了一口气,她望向眼前的人。
穿着印有小兔子的粉色睡衣,站在离房门很远的地方,一只手拿着晾衣杆,另一只手里捧着印有肯德基logo的外带盒。
“干嘛?”
“是你说要保持三米距离的。”林初兮的脸色有点幽怨。
问你这个了吗?
“喏,又熬夜画图了吧,给你带的粥,本来胃就不好,还不注意。”说着又觉得自己的语气太过熟稔,林初兮顿了顿,加上,“这是为了促进舍友之间的和谐共处。”
说完像怕被拒绝一样,就把粥往地上一搁,兔子似的窜回自己的房间关上门。
宋知杳盯着紧闭的房门好一会,确认对方不会突然再出来之后,缓缓走过去的拿起了粥。
挑开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