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达那二十余年的记忆中,故事里常有那种官道边孤零零的客栈,前后左右都没有人家,稍有常识的人都不敢进入住,任谁都能猜到这是黑店。
闯荡这三年的经验里,客栈往往是村寨的外延,或者是某些私人庄园的设置,不然的话,没办法保证行旅客商们的安全,也没有办法取得客人们的信任。
郑勇投宿的这个客栈也是如此,清风客栈靠着的就是清风百户所,是当地某百户名下的产业,这位百户在当地的地位类似于郑家集的郑巡检,是黑白两道通吃的土豪,这客栈也是他的场面之一。
清风百户所修得比白堡村要完备许多,这清风客栈就是土围子一处大门外的建筑,和土围相连,土墙环绕。
远远观察,能看出来这客栈戒备森严,这样的戒备已经超出了客栈该有的程度,甚至还能看到骑马带刀的武人在周围游荡。
“大同这边不缺马,乡下土棍也能弄几匹骑着招摇,中原那边可不一样”
看到这个,朱达情不自禁想起袁标的话,不管老人语气里多少讽刺的意思,但大同这里靠近边境,常年征战,军民不分,这土豪土棍的战斗力也不能小瞧。
周青云蹲在一边整理箭支,他动作很小心,尽量不让箭簇碰到自己的皮肤,做这些的时候,周青云皱着眉头,周围还有些飞虫,因为味道很不好闻,大概收拾完之后,他才开口说道:“何苦用粪水泡这些箭,这臭味几天都散不了。”
“因为只要射伤,不及时清理伤口,到晚上他就会发烧,挺不过去就会伤口溃烂而死。”朱达压低声音回答。
这种处理箭簇的方式和当年在白堡村生产木枪自卫的道理差不多,用脏污浸泡,到时候会给敌人造成感染引起病症,同样有致残致死的杀伤。
“没想到这郑勇真进了这个庄子,哪怕朝着别处跑,也能让咱们难追。”
“他欠了血债,就算他是没有一丝人性的qín_shòu,怕心里也存着几分忌讳,你别总坐着,小心麻了气血,等下活动不方便。”
“他怎么进了客栈,要是进了那百户所还能更好些。”
“这百户和郑巡检的关系也就是那么回事,骑马一天的路程,一个是地方,一个是卫所,遇到这样的悍匪巨盗,能收容到客栈,派人巡视已经是偌大面子了,进庄子的话,万一被连累了怎么办?”
“进了庄子也没什么,咱们也琢磨过这个,没准进去趁乱更好动手。”
天渐渐黑下来,外面游荡的骑马武人们也都回了庄子,只看到客栈和土围上有火把和灯笼亮起,其他各处除了星月光芒外依旧漆黑。
每到这个时候,朱达就对自己当年的行动庆幸不已,正因为一开始就补充足蛋白质和脂肪,所以在训练中没有让身体有所亏欠,更关键的是,夜间视力不受影响。
在这年头很多习武之人的营养也不是那么足,莫说油水,粮食能吃饱的也不是那么多,在这样的营养状态下,夜间视力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夜瞎子是个常见状况,至于朱达和周青云这些年来,猪牛羊鸡鸭蛋奶鱼都没少吃,蔬菜粮食什么的更不必说,自然营养充分,身体没什么毛病。
正因为“夜瞎子”也就是夜盲症的存在,很多人夜间没有足够亮的灯火就看不清东西,在黑暗中的视力更是极差,所以军队很少敢夜战,还要防备被少数敌人偷袭甚至自家人骚动导致的炸营,地方上这些力量夜间也往往是守着灯火,因为在外面很容易迷路,甚至被人或野兽暗算。
朱达和周青云找人确认郑勇的行踪很容易,身上有血,手上有刀的蒙面人逼问,又是事不关己,没什么人会咬牙不说,郑勇这等亡命奔逃的样子又是显眼的很,当大概能确认之后,朱达和周青云呆在了预定的地方。
这片区域他们来的次数不多,但已经分别来过,将各方面情况弄得清楚,然后回去一一对照过,到目前所发生的一切还是意料之中,两个人都不怎么紧张。
“秦琴没什么事吧?”周青云闷闷的问了句。
“那小屋里吃穿用度都是全的,怎么会有事。”朱达知道周青云现在不是紧张忐忑,周青云一方面能沉得住气,另一方面则是害怕无聊,特别是在这等待发动的前夕,他习惯性的会说些话排解无聊,因为这个习惯已经被袁标训过好多次。
周青云又是沉默了会,低声说道:“你是不是做好了回不去的打算?”
“我是想着我们回去晚了,向伯他们也会进山把秦琴接回去,不是说我们这次就折在里面,你现在给我把嘴闭上!”朱达被周青云说得有点火气,怒斥了两句,周青云摇摇头,开始保养弓弦。
朱达的确做了最坏的打算,不然不会把秦琴放在盐洞附近的宅院里,只是临战之前说这个话实在太丧气,所以才忍不住发火。
这么做对接下来的人生有没有意义,朱达已经权衡过许多次,不但没有积极的促进,反倒会有很多不可测的风险,对现在的他们来说,即便有秦秀才在背后,郑巡检也是个庞然大物,而且是爪牙锋利的庞然大物。
对这个时代有疏离感的朱达犹豫过,但到最后还是决定去做,不然的话,本心难安,这一点对他自己很重要。
天彻底黑下来了,在那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朱达开始以为夜间不怎么黑暗是常态,住户的灯光、路灯和各种公共照明甚至光污染让天地很光明,但他去参加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