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还好她足够淡定,等明天上班时就当作什么也没发生。对,就这么办!
手机震了下,花槿没精打采地拿起来,发现是妈妈要请她吃饭。看来,昨晚曾晓星回她家吃饭后,汇报了她的最新动向,所以妈妈这才来询问吧。
这种亲情的关心总是让她平静的心骤然温暖,即使在别人眼里李是个女强人,生意场上所向披靡,但回归到家庭,她绝对是个好妈妈,自己这条作家之路如果没有妈妈的引荐,估计写到现在,她都是一个默默无名的小作者,而不会是畅销书作家。
注意力被转移到了另一件事上,花槿立刻洗澡换衣服,她发现在穿了几天平底鞋后,竟然爱上了帆布鞋的感觉,脚不仅舒服,也不会倒栽着,走路不用拘着,甚至可以蹦蹦跳跳。当然,那是在街心公园里,她的教养不允许她在公司里疯疯癫癫。
于是,花槿换了身长袖长裤的运动休闲装,脚上踩了双帆布鞋,戴了个棒球帽,抓了个斜跨的运动背包,开着她的豪华超跑去找妈妈蹭饭。李发信息的时间点非常好,她正愁没饭吃呢。
约定好的餐厅也在市中心,所以花槿就把车停在了平日上班用的停车场里,自己溜溜达达走过去,一路东张西望。没有了小洋装或礼服裙的约束,她全身心都很舒服,舒服得仿佛要飞起来了。
这时她才明白,宽松的衣服更能让人身心愉悦,那些总是打扮得跟个精致洋娃娃似的公主,其实也并没有多开心。衣服只是面子工程,重要场合的确需要装扮,但非正式场合,穿什么样的衣服都可以显示出一个人的个性。
到了餐厅,报了李的名字,没等两分钟,菜先端上来了,然后李风风火火地出现,交代了句“闺女你多吃点”后就结账离开,全程不过1分钟,看得花槿目瞪口呆,妈妈不是来请自己吃饭的吗?怎么就剩自己吃独食了?
李忙得不可开交,因为生意人是没有休息日的。她刚走到餐厅门口,就被一个年轻人叫住:“是吗?您好,我是乔凌海,小时候住在您家隔壁,不知道您是否还记得我?”
从上到下打量了下这个西服革履帅气的年轻人,一派精英姿态,礼貌中带着谦逊,看着确实很养眼。李眨了眨眼睛,满意地笑着开口:“吃饭了吗?我闺女在‘兰室’,你们好好叙旧。”说完挥挥手就走了,这孩子她当然记得,从小就老练得跟个小大人似的,凡事都让着花槿,没想到长大了果然当了老板。
乔凌海微微鞠躬目送李,确信自己给对方留下了好印象。花槿妈妈是个不服老的人,最不喜欢别人喊她“阿姨”,只要他称呼对了,一切就好办了。
第12章 第十一章 吃货的本质
第十一章吃货的本质
面对着这一桌子荤素搭配、营养丰富的饭菜,花槿支着下巴发愣。她是饿,可是她出门就是为了和李一起吃饭,顺带聊聊最近她憋屈的工作经历,这倒好,她人到了,李也露面了,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自从早晨乔凌海目送花槿从自家逃跑后,他就准备午饭后去找陆米打高尔夫,可是集团临时又有一个会议,他就索性开完会找个餐厅吃饭,没走两步就遇到了一个熟人。
李是业界的翘楚,在花槿很小时就把公司发展壮大,所以这位妈妈也是忙得没时间顾家,所以花槿小时候特别爱跟别墅区域的小朋友玩,可是别的小朋友都有回家的时候,只有性格孤僻的他被花槿拽走。
小孩子的友谊很神奇,即使没有共同爱好,呆在一起时间长了,感情就有了。
他甩甩头,把思绪从回忆中抽离,眼下要紧的是去“调戏”下早晨从他家逃走的小丫头。这家餐厅他很熟悉,阔步走向了“兰室”,服务生为他推开门,乔凌海一眼就瞥到了托着腮满脸郁闷的花槿,就差在脑门上写四个大字“我不高兴”。
“又见面了。”乔凌海坐在她身旁,说这句话时尾音都在上扬。他知道花槿平日在编辑部里是用最低的姿态来伪装自己,所以他很愿意看到她的不同面,比如,慌张的她,发呆的她,以及,被吓到的她。
“啊!你你你怎么在这里?”花槿听到人声后扭头就给惊住了,昨晚帮这人挡酒,今早醒在这人家里,现在又见到这人,到底是怎么回事?
乔凌海接过服务生递过来的热毛巾,擦了手后拿起筷子,拣着最清淡的菜夹到花槿面前的碗里,云淡风轻地说道:“陪你吃饭。”
夹了一筷子青菜后,又给她的碗里加了一块豆腐。他确实是来陪她吃饭的,还是谨遵李的嘱托,对方能迅速想起他是谁,说明记忆力很好,又能直接让他过来吃饭,说明看人很清楚。
所有的商人都得练就火眼金睛,不求能看出多少投资前途,但人的本性善恶必须看得清。
花槿楞在当场,她觉得自从认识了乔凌海后,她不是觉得丢脸,就是发呆出神受惊吓的次数越来越多,再跟这个人共事下去,她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