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杨小千心情不好时,就会抽空去找父亲杨严说说话,看看小平安。
杨平安是巨型阿拉斯加,在幼年期时又小又萌,但一岁之前就能长成一个上百斤的大怪兽。这才隔一段时间不见,小平安的个头又长了一大圈,虎头虎脑。
杨小千还没走到木制狗房,杨平安隔着老远就昂起头嗷嗷叫,急得左右两个方向来来回回走动,想挣开扣在脖子上的绳链。看着小平安着急的样子,杨小千忍俊不禁,召出黑雾凝成一只常人尺寸的手,将绳索解开。
绳索刚解开,杨平安就像脱缰野马似的往杨小千的方向冲,因为年纪尚小没有完全发育,小平安不能像大狗一样娴熟地运用自己四条腿跑动,而是先迈两条前腿,再跨两条后腿,跑动时脑袋也跟着一上一下晃动,惹人发笑。
每次看到杨平安这样朝着自己奔跑,杨小千都忍不住会笑,这次也不例外,憨态可掬的小平安再次驱散了杨小千脸上的阴郁。
杨小千弯下左腿单膝蹲下,把冲过来的小平安搂到怀里,不过杨平安似乎不太喜欢这样被抱着,蹭了蹭就后腿一蹬跳回地上,然后躺在地上翻过身,背贴着地,露出小肚子,用一双黑黝黝的眼镜盯着杨小千,咧着乳齿脱落的嘴巴,哈哈的喘着气。
“好,好,给你挠肚子”杨小千温柔地笑着,伸出手给小平安挠肚子,杨平安的眼睛微微眯起,一副享受的模样,一条后腿还时不时地蹬两下。
“你要是对女生有这么温柔,我估计我都要抱孙子喽。”杨严慢悠悠地走近,蹲下身放下一个食碗,往里倒颗粒状的狗粮。
听着狗粮哗啦啦掉进碗里的声音,杨平安蹭的一下转过身从地上站起来,不等杨严倒下冲泡的温水,便兴奋地扑到碗边,张嘴就吃。
杨小千耸了耸肩不作回应,眼角余光扫了下狗粮包装袋,上面写着英文,这个牌子杨小千知道,渴望幼犬粮,以前就这么一袋售价就高达上千人民币。
要说这狗粮是随处找的,杨小千半点不信,肯定是杨严以职权身份便利,托人专门去高端宠物店等地方带回来的高品质狗粮。这可不是什么应该做的事,要知道人也是能吃狗粮充饥的,越是高品质狗粮,内含营养成分就越丰富,必要时拿来当口粮不成问题。
在新远江和江心岛都依旧有人吃不饱饭填不饱肚子,而自己作为远救会的最高领导人,却纵容父亲滥用职权获取高档狗粮喂养宠物,杨小千不得不承认自己不是十分完美的好领导,至少他知道刘远舟就绝不会这么做。
不过,杨小千不是个矫情的人,所以内心并没有产生愧疚自责这样的多余情绪,只是喂食狗粮而已,又不是喂食人肉,堂堂远救会会长,为远江人民日夜辛勤,殚精竭虑,生活中行使一些特权就权当给自己的回报呗。
“工作忙完了?”杨严问道,“怎么又心情不好了?”
知子莫若父,虽然杨小千现在脸上笑容洋溢,但杨严一眼就看穿了他心里的焦躁不安。
“南岩区那边有些异常,没什么。”杨小千摇摇头,没有解释,不是不愿意对父亲说,而是不想让父亲有不必要的担忧。毕竟对这件事,父亲知情与否都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与其说出来让父亲跟自己一起担忧,不如闷在心里。
“好吧,你要是什么时候想说了再说吧。”杨严撇着嘴角,问道,“还没吃呢吧,走,进屋,我做点吃的。”
杨小千点点头,跟着杨严往他的观海别墅里走,杨平安好像也听懂了似的,放下香喷喷的狗粮不吃屁颠屁颠地跟在杨小千后面。
杨严做的晚饭很简单,白菜炖粉条,味道远远比不上郝仁用超能力烹饪出的美食,但胜在是一种让人怀念的熟悉味道,这令杨小千食指大动。
看着杨小千狼吞虎咽吃下半锅粉条,杨严开心地笑了,他想了想,说道:“没记错的话,上次给你做白菜炖粉条,还是穹顶刚出现,战争刚开始的时候吧?”
“嗯,当时我刚成为觉醒者,我们找到了一家三口住的别墅修整,你做了好多菜,于谦当时是饿死鬼投胎,一个人全吃完了,然后你就做了锅白菜炖粉条。”杨小千目光迷离,一边回忆一边说,“哈哈,我还记得我当时跟于谦说,只要远江市内有一半人变成丧尸,我们就全完了,当时吓得要流眼泪。”
“是啊。”杨严感叹道,“真没想到,一晃眼都过去这么久了。记得当时还有个女孩问我们是什么人吧?你怎么回答她的,我想不起来了。”
“我没回答她。那时候我跟于谦说,我也不知道我们会是仓皇狼狈的逃亡者,还是回来拯救远江同胞的英雄,所以我没回答。”
“现在知道答案了,你是英雄。”杨严布满皱纹的脸庞无比柔和,他为自己生养了这样一个儿子而感到骄傲。
“哈,不,我只是个运气够好的投机者,在正确的时间出现在正确的地点并遇见正确的人,才建立起远救会。要说英雄,方玉和汤韬那样的热血二货才是英雄吧。”杨小千摇头否定,他不是在谦虚,只是说出事实。
“我不跟你争这个。”杨严知道杨小千自小就有英雄梦,此时对自己做出否定只不过是内心的复杂情绪在作祟,现在整个远江谁提起杨会长不会竖起大拇指?如果远救会的会长不是英雄,那还有谁是?
“对了,于谦那孩子怎么样了?很久没见着他了。”杨严跳过了刚才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