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霸霸占著麦克风,从中国唱到外国,从抒情唱到摇滚,从古典唱到说唱。整整一个小时,都没有离开过话筒,最後口渴了,才被荆慕珩抢了话筒。
唱到4点多的时候,大家已经进入了疲态,都不肯动了,然後铭之踢踢我的脚,“你怎麽不去唱啊?”
“不会。”坦白从宽。
“不信。”
“真不会。”
“今天不唱,账单就你付!”
付钱的荆慕珩鼓掌赞同,付钱人的老婆顾随也附议。
“你明知道我买电脑的钱都是问我弟偷偷要来的,还这麽坑我。”我转向一旁笑得贼兮兮的铭之。
“这样才有威慑力,在你有钱的时候威胁你,不等於白搭嘛。”铭之继续傲娇。
我看到周围倒得不成样子的众人,再看看清醒的几个,想著反正也就几个人听到,好过等众人都醒了出丑的好。
点了一首《精忠报国》,然後拿起话筒,硬著头皮开唱。
《精忠报国》算是一首耳熟能详,旋律比较简单的歌曲。
但是,事实上,这麽一首歌,都被我唱得走调走到了西伯利亚。
醒著的人更加清醒,睡著的人也清醒了。
他们说,原来那麽强大的庄励也有致命的缺点。
辩论队忙完之後,我们的日子显然空闲起来。除了篮球队,就是那个哲学社团。
在这大好多的空闲时光,铭之居然病了。起初是感冒,也不是很在意,直到发起烧来,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然後我开始服侍他,非常耐心,有时候他要我坐半个小时公交去买吃的我也照办不误。
“我服侍我老爹都没有这麽尽力过。”当然,我老爹也不屑於我的服侍。
“乖,我好了给你服侍回去。”铭之哑著嗓子跟我说话。
那个“服侍”两个词,又让我想歪了。搁古代,多麽暧昧,多麽富有深意啊!
铭之快好了,但是估计是差遣我上瘾了,自己躺在床上,看康德,要我下去买晚饭。
我买完晚饭回去,发现铭之的床是空的,去卫生间一瞧,也没人,倒是在卫生间开著的窗户看到楼下的花园里,铭之和一个看不清相貌的女生在说话。
我是近视眼,而且是除非上课否则就不戴眼镜当睁眼瞎的近视眼。我之所以从三楼楼下往下看就可以看出来是铭之,而看不清那个女生,原因很简单,当你关注一个人的时候,在千万人群中瞥一眼,你都能看到他。
我很生气地冲到了花园。当然,我没有那麽小气,看见铭之和一个女生说话我就气成这样。主要是铭之下楼,居然连外套都没穿。感冒好不容易好的差不多了,居然想要功亏一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