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王承风回手往门上拍了一掌,一道隔空打牛的气劲将林琅掀离了门边。
村民不敢再问,唯唯诺诺应了。
屋内,林琅被摔了个四仰八叉,再怎么呜呜呜地祈祷兼骂娘,外头的人还是走光了,分毫不给满天神佛面子,更别说自家祖宗十八代。
真是光得够彻底,王承风前脚一走,看守那些村民后脚就溜得一个不剩了。林琅从门缝一探,又有点庆幸。
此处民风彪悍,村民看起来憨,实际并不傻。他们也许分不清魔物的等级,但人形的魔头恐怖还是知道的。这魔头要真还有逃脱的力气,十个王承风也没用,别说区区凡人了。大家避之不及,谁会老实守着?王承风太高估他宗门弟子的身份了。
不过,这倒给了他机会。
林琅咬着一团臭抹布,愤愤然地恶心--真是枉他白白教狗娃们认字,这些村民不敢放了他,起码堵嘴弄块干净布行不?
好在塞得不紧实,他费劲地活动一番舌头,总算顶了出来,“呸呸呸”地吐了一番口水,然后滴溜了眼珠子,看看旁边倒地上那一身全是血的魔族,坐起来双腿一弓一弓配合着屁股挪了过去,抬脚踢踢他。
一开始还是小心翼翼地,见没反应,又一脚重了些,最后恨不得“无影脚”都用上了。那人还是不动。
他力气再小,也不至于连个人都弄不醒吧。还是说死了?林琅心想,难道王承风巴巴地捡了个尸体回去领功?
唔,倒是也有些可能。魔子身份高贵,哪怕是抓了死的功劳也不小。不然以那货的修为,别说碰魔子一根毫毛,光听到名号就能吓跑了。
看来逃跑只能靠自己了。
林琅略有些丧气。他可不是从前那个铁了心和妖魔势不两立的正义大侠,如果能逃脱,不介意和魔族相互利用一下。唉,可惜了。
好在他小腿上绑了把匕首,被那魔子圈养那会儿偷偷藏的。当时想着那混蛋敢硬上的话,好歹能负隅顽抗一下。
如今想想真是徒劳,他那点力气连只挣扎的鸡都抓不稳,别说杀人了。哪怕魔子站着不动让他割脖子,他还不一定能割得动呢--魔族肉身天生就强悍。难怪那魔子如此放纵他,从不绑着,跑了再抓回来,调戏一番,再跑再抓再调戏。这才让他有命逃出来。
如今这匕首倒是派上用场了,就是……手脚不能动怎么拔出来好?柴房里早被清理得空荡荡,连个能利用的东西也没有。他想了想,挪到了那魔族脚边,小腿往那人的硬皮靴底上蹭去。
我蹭我蹭蹭蹭!
67.第 67 章
我是替身!嘀~本尊读取中……伸出小手手订阅前文一半,本尊即现
天杀的,老子都已经逃到这穷乡僻壤当支教了,难道那魔族小王子还能找来?他那一支魔族是属狗的吧?
他赶紧抬手一挥,把待烤的肥鸡收进了腕上的储物手镯里,慌慌张张要寻个地方躲起来。
正巧出门撞上举着火把,领着几个村民兴冲冲往外跑的里长,这才知道附近道门青梧宗发下通令,说什么魔族大军突袭上界西极天柱,已被众仙击退,败兵压界而过,怕是有游兵散勇趁机下界作乱,望周边村落加强警戒,并协助宗门弟子清怪。遇到游荡的魔物,没能力的有多远滚多远,有能力的宰上一两刀。若有本事宰够十个,尸身拿到道门去,还可领个入山门考核的牌子。
试问谁不想成仙?
狗儿村贫瘠之地,没啥奔头。加之西极通天山下大片荒野矿场,本是大云国的流放地之一,路过此地的不是长相凶恶可比魔族的官差,就是罪大恶极的囚犯,村民对魔物并不像久居安逸的大城中人那般害怕,对道门此令热烈响应。
哦,原来不是追兵。林琅抹了一把冷汗。真要命,好不容易逃出仙魔战场,摆脱了那小魔王,他怎么还是躲哪哪不太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