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神,你这么高冷真得好嘛……丁小敏满脸泪流。
我只是一个小助理啊,让我怎么拒绝一个大明星啊!
……
薛覃对陆循来说不过是一段意外的小插曲,陆循已经当面报复回来了,对方也没有进一步的举动,自己也不会主动去挑事,他只是一个新人,薛覃作为一个新晋小生大众男神完全没有勾搭自己的必要,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陆循也懒得跟他虚与委蛇。
但是陆循低估了薛覃的厚脸皮,他还没走到电梯,手机就响了起来,低头一看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他迟疑了片刻,还是接起了电话。
“喂,小陆吗?”手机那头传来薛覃有些沙哑的声音,“本来还想跟你一起回来呢,结果你倒好,还不到七点就出发了。”
陆循一只手拿着手机,另一只手掏出房间钥匙插入锁眼中,拧开门把手。
“明天我生日,可以赏脸吃个饭吗?”薛覃带着歉意的声音从那边传过来,“也算是我的赔罪,希望之前我们闹得那点不愉快能烟消云散……”
打开房门,刚好看见穿着白色家常服的江临淮正支撑着双腿,站在冰箱的前面,一脸坚定眼神决然地看着趴在冰箱顶上的一个瑟瑟发抖的灰色小毛团。
毛团一边用微弱的声音叫唤,一边不断地往里面缩。
陆循:“……”
江临淮转过头,面无表情:“把它弄下来。”
“到时我介绍几个新朋友给你认识,我看到你的时候,就会想起当年刚刚入圈的自己,啧……一晃过去都过去十年了……”薛覃在那头说了半天,没有得到陆循的回应,正欲不耐之时,突然听到陆循答应了。
“明天下午五点半,我派人来接你。”薛覃大喜过望,他刚刚都打算放弃了,心里不停咒骂陆循什么玩意,在他面前还敢这么大牌。
“不用麻烦了,我自己过来就行。”
薛覃也不强求,说了地址和房间之后就挂了。
陆循挂了电话,走过去帮着把缩在冰箱顶上小毛团掏出来。
手中的毛团在陆循手中不住地扑腾着银灰色的小翅膀,似乎十分恐惧生人的气息。
是一只灰色的小稚鸟。
绿豆般的小眼睛,眼睛的周围是一片狭长的白色绒毛,鸟喙微微勾起,样子娇憨笨拙,毛茸茸的触感,因为翅膀还没有长齐所以没办法飞起来。
“这是何物?”陆循有些诧异,他从未见过这般的鸟类。
江临淮有些不耐烦,瞪了一眼陆循手里的小毛球:“鹦鹉。”
“哦,你的?”陆循淡定下来,虽然没见过这种鸟,但是想着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一只小小的鸟儿又算得了什么呢。
江临淮冷着脸说了一句:“不是我的。”
这鹦鹉是昨日俞鸣金拎过来的,说是朋友托他照拂的,本来朋友说就出国一个礼拜马上就回来,结果出了国没几天说自己要在国外待半年,那鹦鹉你要是喜欢就自己留着养吧,要是不喜欢就找个宠物店把它丢了。
卧槽,还有没有爱心,居然要把这么小的鹦鹉丢给宠物店,简直太残忍了,俞鸣金在电话里对那个朋友一顿骂,然后挂了电话就把这鹦鹉送到江临淮这边过来了。
他回家的时间不固定,夜晚活动十分丰富,他一个人独住,亦没有请保姆,不可能养一只才这么点大的稚鸟。
相比之下江临淮从不会在外面留宿,每天就算加班到多晚都会回家,作息规律跟个老年人似的,而且这个冰块脸正好缺个会说话的宠物陪着唠嗑啊!俞鸣金觉得自己的决定实在是太英明了。
所以他一进门就把遮着布的笼子往桌子上一放,说了一句这是我送你的礼物,没等江临淮反应过来,直接脚底抹油溜了……
江临淮掀开布一看,一只灰色的毛团冲着他唧叫。
江临淮……
江临淮想把它带回公司还给俞鸣金,过了一晚上怕它太饿,就找了点面包屑给他吃,结果不小心被它逃出来了……
“把它关到笼子内,待会带回公司还给俞总。”江临淮早上为了抓它已经浪费了快一上午的时间了,看到这小家伙在陆循手里还有余力扑腾,淡定的面容出现了一丝裂缝。
陆循忍不住笑:“小家伙很可爱,你不养我养吧。”
江临淮眉头紧蹙,看着他:“你会养鸟?”
“不会。”
“……”
“可以试试。”陆循道,他想起自己年少时养过一只鸽子,是母亲送予他,十分的乖巧听话,直到后来直接被一个武林正道大侠一箭射杀,他倒是觉得养一只小动物,可以让江临淮多点人情味,就是不知江临淮会不会答应屋子里养鸟。
出乎意料的是,江临淮似乎没有反对的意思,只是微微皱眉看了它手中的毛团一眼,思忖片刻方道:“你需要负起它所有的事宜。”
“我在这里的这段时间自然是我来负责。”陆循看着江临淮一脸嫌弃的表情,心道我不在这里的时候就没办法了……
江临淮这才脸色好看一些,刚刚为了抓这小家伙,他的所有耐心都快耗费殆尽了。
——
第二日下午傍晚时分,陆循坐在一个装修高雅精致的包间内,他对面坐着穿着一身白西装的薛覃,以及还有另外三个看起来身份地位皆不俗的公子哥,一个身段十分妖娆穿着黑色旗袍的女子俯身给其中一个男人倒酒,胸前的事业线都快荡出来了。
那男人趁机掐了一把那片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