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灯拼了命地闪烁起来,我则愣在原地,完全的惊讶充斥身体每一个细胞,血液不能算是逆流,不过我估计也差不多了。
沈瀚天,一匹阴狠毒辣的老狼,这是他的每一个商业对手对他的评价。沈氏曾经是业界一个中等偏小的家族,沈瀚天也在沈家不算出类拔萃,顶天了算是一个庶出的小少爷。但在近五年之中,开始活跃在商圈。我不知道他做了些什么,但这五年间,他让沈家变化得太大,让人心惊。
老狼,比凶残狠戾的狼,更多了不可捉摸。
沈瀚天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近我拿出首饰盒里的路易十四,精贵的紫色玫瑰煜煜生辉,光彩夺目。他将首饰别在了我的脑侧,露出宠溺的微笑,“真美,的这款设计,简直就是为你而做。”
真他妈像娘们。我此刻,是这样评价自己的。
在他的手掌不着痕迹触碰到了我的肌肤时,我的选择就已经没了。如果甩掉首饰,别人只会以为我像是个傲娇的“女人”,如果欢喜,则更像他出柜的“女朋友”。更不能出手,这样,明日的头条会是,沈氏负责人‘羞辱’郑氏财团之子,以致大打出手。
我站在原地不动声色,任由他别上首饰,单手握紧拳头,修剪平整的指甲刺入掌心,鲜血顺着指节流下滴落到地面。
收回鲜血淋淋的手揣进西装裤内,干净的手取下头上的路易十四玫瑰花,沈瀚天,是你要惹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