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怕被赶走,我每天都勤勤恳恳的学做家务,想学《三毛流浪记》里描述的那样,一个瘦得跟牙签儿似的小崽子,顶着一个和自己身材全然不配的大脑袋,走街串巷地送报纸,就差干回自己的老本行捡垃圾了。
街坊邻居们许是看我有趣,不当回事儿,怀抱着对小孩子特有的慈爱与善良,将送牛奶的光荣使命交付于我,于是在小学开学的前一个暑假,我蹬着一辆二手自行车送了三个月的牛奶,后脖子都晒脱了皮,才总算凑齐学费的零头。
我那时候觉得,穷可比妖怪恐怖多了啊。
第 2 章
我永远都记得夏皆蹲在学校门口等我放学的情景。她挽着旧牛仔裤的裤脚,头发乱得像那种情绪激动的摇滚女歌手,用那副万年不变的冷笑脸孔和豪迈蹲姿,从无数花红柳绿体态丰满的中年妇女中脱颖而出,成为我们城区小学门口一道令人望而生畏的风景线。
明明前天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