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起来,坐到桌前,拿起纸笔认真地写,这是哪儿.
她探过头来,看着我写的字,嘟囔道,你字写的这样漂亮,想必原是个富贵人家的孩子吧.这是川岚院,专提供些小官的.
我倒也神色不变,继续写道,你们会把我怎样.
她摆摆手说,还能怎样,赶巧了有位王爷要挑选小官,你们都要去让他挑挑,指不定了就飞黄腾达了呢.
我心里一晃,急急地写道,哪个王爷.
还能是哪个王爷,自然是九王爷,我们恒兆爷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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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吃葡萄最讨厌葡萄籽
吃鱼最讨厌鱼刺
......
我这么懒得人
这么勤奋地码字
难道不值得 评论一下吗
☆、我们终将逃躲不过
第十章
九王爷,刘恒兆.
结果到了最后,我还是回到这里了么,我该要编造